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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为了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使全室人员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 第28号令)和《湖北省高校科研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按照《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院设〔2018〕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验室实际,特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实验室每天指定安全值班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的安全排查和监督。
       2.各实验室责任人每周(一般为周三)需要对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到如实、及时的上报和配合整改。实验中心每月集中检查一次,并按学校要求,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进行一次大检查。
       3.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1)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上墙公示?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实验室门口是否有责任人挂牌?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电气安全和实验操作安全检查。是否有电路容量不适用高功率设备的现象?是否有电线老化现象?是否有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一个接线板的现象?是否存在电源裸露现象?是否存在漏电开关失效,打火现象?操作规程、设备是否正常?特殊设备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防盗、消防设施检查。门窗是否安全?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公共通道中堆放仪器、物品等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实验室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现象?
       (4)建筑安全检查。实验室内吊顶、风扇、灯、玻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室内是否存在水龙头、水管、皮管老化破损现象?
       4.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须有详细记录。
       5.实验室主任应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限期解决,彻底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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