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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3 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阅读次数: 【字体:

 一、实验室工作职责
       1.依据实验大纲和教学计划,培养目标和规划,协助各专业制订适合于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2.依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优先安排在编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工作,提交人员安排和相关准备工作的详细报告,经院领导研究审核同意后执行。交校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3.在院领导和校职能部门领导下,组织对新上岗指导实验的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做好把关和岗前培训工作,制订人员培养提高规划。
       4.负责对实验(实践)教学的检查和督导,按照学校要求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评。
       5.负责实验室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安排落实物资管理、实验准备、安全卫生、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和岗位职责。做好基本信息的搜集、整理、分类工作。
       6.在院领导统筹安排下,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编写新的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教学的研究和改革,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部分实验。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实验室实行集中坐班制。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当班时不能随便离开,遇事请假。
       2.实验室实行安全责任制。谁管理、谁负责。加强防火、防盗、防水“三防”意识。
       (1)树立高度安全的责任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报告和登记。
       (2)离开实验室时要锁好门窗,关好水源、电源等。
       (3)实验室人员不得在机房进餐、会客和留宿。
       (4)实验室内严禁抽烟。
       3.实验室实行资产负责制。公私分明,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私自借出实验室工具仪表,不能私自安排学生或熟人使用实验室。钥匙归口登记保管,非实验室人员,一律不能配备实验室钥匙。
       4.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实验室管理水平,团结友爱,互助互学。
       5.根据教学计划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工作、辅导和设备维护,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
       6.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提倡敬业和奉献精神,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做贡献。
       7.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每日填写工作日志,逐日登记工作量表。
       8.实验室工作人员有义务向学生宣传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实验耗材使用与管理规定
       1.由任课老师或课程组进行填表申报,申报表交实验中心资产管理员集中汇总;耗材的“物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单价300元以上(含300元)的实验耗材或本单位需自行购置的特殊专用材料,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报批。
       2.耗材的领用由任课老师找分管实验室的责任人领取;分管实验室的责任人在课程进行过程中,准确填写《实验耗材使用登记册》,并务必请任课老师和1-2名学生代表签字确认。
       3.为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请结合实验教学实际需求,在已启用的“资产管理系统”中“耗材管理”功能模块进行实验耗材购置申请的填报。实验耗材购置申请线上填报,只针对实验员开放填报权限,为了较好的完成实验耗材购置申请的线上填报工作,将按照系别及课程群归属进行分工。
       四、实验室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1.实验室场地安排。任课教师要根据“信息技术实验与实训中心各实验室软硬件条件和支撑课程类别汇总表”的要求,在院教务的协助下,合理安排实验室,避实验室软硬件条件不满足的情况发生。
       2.实验软硬件环境准备。在实验、课设、实践课程开课前,至少需提前一周,联系相关实验室的责任人,进行实验软硬件环境的安装、调试和检测,确保实践课程的顺利开展。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一周的,也请尽量提前联系实验中心负责人、相关实验室责任人和院教务,进行合理的安排。
       3.实验室场地的使用原则。首先确保各实验室的实验课程的教学,若课程设计、实训和实践课程与实验课程的时间冲突,则应穿插进行课设、实训和实践课程的教学(为了保证教学的学时要求,可安排在晚上和周六进行)。在实验课程开课前,若需进行调课或插课,请先联系院教务进行安排,再将调课或插课的时间安排,及时告知学生和实验中心负责人。
       4.实验室使用要求。安排在实验室上课的各类课程,原则上要按教务系统已安排的实验室进行,若需要调换实验室场地的,各位教师一定要与实验中心沟通和确认,并在院教务部门,办理相关的调换手续,在确认在教务系统已进行调换后,才能调换实验室场地。在上课期间,如遇设备故障、安全事故和其他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实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实验室责任人。
       五、实验室大型设备管理规定
       1.实验室单件(套)仪器、实验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列为大型设备
       2.实验室大型设备实行包机责任制,设置专人管理。
       3.使用大型设备进行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必须由专职教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加电插拔机盘连接和调整。
       5.实验前后必须由指导教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登记完好情况。
       6.设备空闲期间,实验室管理员要定期加电,保持设备清洁,处于完好状态。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7.参观大型设备必须事前联系,经院领导或设备处的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人进入,或将大型设备他用。
       8.实验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立即报告不得自行处理。损坏大型设备,除负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规定
       1.建立实验教学管理档案。实验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题目、实验内容、实验教学安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教学改革(含实验方法改进、实验题目更新。实验内容更新)实验卡片、实验报告、实验考试试卷、实验教学总结、实验成绩评定等。
       2.实验室的改革建设、管理制度、实验室日志等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
       3.建立实验人员档案信息。实验人员档案包括历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垫学的专职、兼职的教师信息,实验技术人员的信息,外聘人员的信息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记录和年终考核的结果。
       4.建立仪器信息档案。仪器信息档案包括仪器信息技术资料、仪器配件、仪器使用状况、仪器维修、仪器使用记录、仪器的借用、调拨单、报废单、低值耐用品帐册等信息管理档案。
       5.建立开放管理档案。开放管理档案包括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申请程序、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室开放人员。
       6.建立经费管理档案。经费管理档案包括各类经费立项申请报告、批准计划额度、经费使用报告、购置仪器清单、消耗材料等,建立实验材料档案。对实验使用的元器件、材料订购、领用存放等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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